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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称此次连续高温属正常 北京公交车自燃

时间:2010/7/7 1
 

■最近一周,北半球各国持续“高烧”不断

■未来几天,我省仍然将维持大范围高温

■专家建议,各部门应加大“热浪”防御力度

最近一周以来,我国南北方均遭遇高温热浪袭击:华北、黄淮、江南南部、华南地区持续炎热,中暑发烧市民大幅增多。

而在世界北半球范围内,多个国家“高烧”不断。美国、法国、沙特阿拉伯和印度等在今年入夏以来也先后遭遇高温热浪的袭击;俄罗斯中部高温引发森林大火,且有数百人因消暑游泳溺死;印度西北部已热死300人;一些海湾国家温度高达50℃……

■权威释疑

此次连续高温属正常

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杨贵名分析说,6月以来的高温天气呈现出高温强度强、高温日数多、高温过程持续时间长等特点。

杨贵名表示,此次高温虽然不多见,但属于正常范围内的波动。出行时,不少市民都感觉到地面温度较高,超过了天气预报的温度,甚至有“烫脚”的感觉。杨贵名表示,这是因为天气预报中的温度是据地面1.5米的温度,地面材质(如柏油路面)等因素影响,地面温度比天气预报中的温度高出10—20℃是正常情况。

■事故预警

北京一公交车自燃

北京市一公交车6日早高峰期间发生自燃,司机和售票员发现险情后及时疏散车上的乘客,未发生人员伤亡。经过消防队员扑救,大火被扑灭,但公交车被烧得仅剩下车架。

事故原因初步分析是由于天气高温致使发动机舱内温度过高,造成油管接口膨胀渗油,使得高温处局部出现火情,虽然发动机舱内自动干粉灭火器启动,但仍造成了车辆失火事故。

■专家提醒

高温下工作中暑算工伤

我国北方高温天气已持续数天,中央气象台发布的高温橙色预警。针对一年中这一最热时段,劳动保障部门提醒,高温下工作中暑算工伤,中暑治疗期间用人单位须支付工资及补贴。

劳动保障专家介绍,按照我国相关法律、法规,高温下工作中暑算工伤。一线职工在高温环境下工作,一旦中暑,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;用人单位须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。认定为工伤后,中暑职工即可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。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,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。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,医疗费用应该由企业承担。

劳动保障专家提醒,如出现企业拒不支付中暑治疗费用、工资等情况,职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。

北京“高温津贴”翻倍

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6日表示,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极端天气的增多,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更艰辛,劳动强度更大。北京市人保部门考虑到工资水平和物价等因素,决定上调劳动者高温津贴标准。

据介绍,北京市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标准,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;在33摄氏度(含33摄氏度)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标准,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。调整后的新标准从2010年7月份开始执行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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